針對外國旅客的飯店附加價值稅事後退稅制正式上路
韓國政府為鼓勵外國旅客,將於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限時實施為期1年的飯店住宿費附加價值稅(VAT)事後退稅制度。
此制度適用於在飯店投宿2晚以上、30晚以下的外國旅客,外國旅客於下榻飯店取得「退稅單」後可申請退稅。本退稅制僅限取得「退稅單」,且於退房日起3個月內出境的外國旅客,離開韓國後將無法於海外申請退稅。
☞ 退稅流程與方法
1. 入住(Check-in): 取得飯店住宿費附加價值稅說明書與退稅確認表(Checklist)。
2. 住宿期間: 確認並填寫本人的飯店住宿費退稅確認表。
3. 退房(Check-out): 依據退稅確認表的填寫情況,符合退稅資格的旅客可於退房時將退稅確認表交給飯店,並索取退稅單。
4. 出境時: 於提供退稅服務的機場或港口免稅區內的服務窗口出示護照與退稅單,待服務人員確認完畢,即可取得現金退稅。
☞ 退稅資格
1. 僅限訪韓外國旅客方能退稅,於韓國國內就業(持工作簽證)或滯留6個月以上者不得退稅。
2. 退稅適用範圍僅限住宿費,若早餐費已包含在住宿費內可退稅,另行支付的早餐費用不得退稅。
3. 僅限自助旅行的旅客方能退稅,使用法人(公司)的信用卡付費、由韓國人付費、團體旅客(購買旅行社旅遊商品者)皆不得退稅。
4. 並非所有機場、港口皆可辦理退稅,請於預約飯店時,事先諮詢出境時的機場或港口可否退稅。
提供退稅服務的機場或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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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以外的其他機場或港口不提供飯店住宿費附加價值稅退稅服務
適用飯店與退稅諮詢
* Global Tax Free: +82-2-3789-0837 (服務時間 09:00~20:30 / 韓英日中)
* Ktis: +82-70-7500-0078 (服務時間 07:00~20:00 / 韓英日中)
資料來源: 文化體育觀光部